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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校内各有关单位:
				 
					    根据国家汉办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孔子学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,现开展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汉语教师的推荐选拔工作,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。
				 
					    一、岗位需求
				 
					    我校拟合作建设的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1人,汉语教师2人。
				 
					    二、推荐条件
				 
					    (1)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条件
				 
					    1.年龄35-55周岁,身心健康、品德优良。
				 
					    2.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。
				 
					    3.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,有较强的使命感、责任感,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。
				 
					    4.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,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拓展和行政工作能力,熟悉对外汉语教学工作。
				 
					    5.具有海外学习、工作或国际交流工作经历,具有良好的沟通及交往能力。
				 
					    6.了解驻在国国情,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,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。
				 
					    (2)外派汉语教师推荐条件
				 
					    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具有较强的使命感、光荣感和责任感,师德高尚、爱岗敬业,组织纪律性强,有团队精神。
				 
					    2.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年龄一般在60周岁(含)以下;身心健康。
				 
					    3.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(含)水平。
				 
					    4. 能熟练使用英语,具备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
				 
					    5. 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				 
					    三、待遇、任期和岗位职责
				 
					    中方院长任期4年,其中试用期1年。孔子学院外派汉语教师赴外工作任期一般为2-4年。
				 
					    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汉语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文件执行。
				 
					    主要包括:工资、岗位津贴、艰苦地区津贴、交通补贴、留任补贴、配偶补贴、年终奖金、一次性安置费和出国补贴、房租、医疗费和国际旅费(按规定标准报销)等。
				 
					    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汉语教师岗位职责详见国家汉办相关规定。
				 
					    四、申报程序
				 
					    1. 个人申请: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。
				 
					    2. 单位推荐: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,确定学院推荐人选。
				 
					    3.学校审核: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评审,最后确定学校推荐人选;
				 
					    4.上报材料:最终确定人选填写国家汉办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上报;
				 
					    5.选拔面试: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面试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				 
					    五、培训和派出管理
				 
					    通过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考试合格者,需参加岗前培训方可派出。派出期间以国家汉办管理为主,吉林大学给予相应的支持。
				 
					    六、申报事宜
				 
					    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25日(星期五)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》或《吉林大学孔子学院/课堂、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、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、外语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报到国际处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(友谊会馆225室)。
				 
					 
				 
					     联系人:韩一丁  辛 懿  
				 
					     联系电话:85166567      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				 
					 
				 
					     附件:
				 
					    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》
				 
					    《吉林大学孔子学院/课堂、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》
				 
					 
				 
					 
				 
				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				 
				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四年四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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